上半年:4月10日、11日
下半年:10月16日、17日
(一)各市(区)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合理规划工作流程,做好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在现场照相、信息采集和确认环节,要仔细比对考生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确保信息采集真实有效、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二)参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分流预约等措施,降低人员密度,做好防疫工作。
(三)各市(区)要完善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